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教育部,民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已經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分別于2021年底、2022年底將落實情況報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6日
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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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含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帶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特制定本清單。
(一)2021年底前,中央財政安排不少于30億元,支持1300家左右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稱“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為其提供“點對點”服務,同時引導地方財政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力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開展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開通稅費服務直通車,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建立“一戶一檔”,實施“一戶一策”,進行滴灌式輔導培訓,推送紅利賬單,確保稅費政策直達快享、應享盡享。(稅務總局負責)
(三)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推送共享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打造專屬信貸產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化相關服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用金融科技手段,綜合利用行內交易結算以及外部征信、稅務、市場監管等信息,提升信用評價和風險管控能力,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應收賬款、存貨、倉單融資等業務,鼓勵保險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險服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負責)
(五)鼓勵開發銀行在業務范圍內為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提供金融支持。(開發銀行負責)??
(六)證券交易所、新三板為有上市或掛牌意向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詢服務,優化中小上市公司再融資機制,研究擴大分類審核適用范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廣設立“專精特新”專板。(證監會負責)
(七)對擬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分類指導、精準培育、投融資對接,提高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快推進子基金遴選,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規模。(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債券融資,通過市場化機制開發更多適合中小企業的債券品種,完善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增信機制,擴大債券融資規模。(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掛牌融資,探索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在新三板掛牌開辟綠色通道。(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按產業鏈梳理“小巨人”企業,推薦參與重點產品和工藝“一條龍”示范應用,支持融入行業龍頭企業供應鏈創新鏈,推動行業龍頭企業對“小巨人”企業開放資源要素。(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負責)
(十一)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組織實施一批工程化應用驗證項目,促進優質產品先試首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二)結合企業意愿進行分類篩選,制定推薦目錄,向大型骨干企業定向推薦不少于1000家“小巨人”企業,不少于1500項技術產品。(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面向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征集技術產品問題,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創新創業主體揭榜,以比賽激發創新創業活力,促進產業鏈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負責)
(十四)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參與玻璃新材料、智能語言、智能家電等新培育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在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項目遴選中,對“小巨人”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給予加分。(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五)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技術成果轉移目錄,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征集一批技術研發需求目錄,推動供需雙向“揭榜”,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從創新到運用全過程服務,開展全國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活動,惠及1萬家以上中小企業。組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服務專家團,提供公益性知識產權咨詢和信息服務。到2022年底,將5000家“小巨人”企業納入各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對象。(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七)組織節能診斷機構開展公益性節能診斷服務,到2022年底,完成2000家以上中小企業節能診斷。(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八)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事業單位對“小巨人”企業減半收取非強制測試認證服務費。支持計量技術機構為“小巨人”企業提供計量技術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十九)打造一批數字化標桿企業,到2022年底,組織100家以上工業互聯網平臺和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為不少于10萬家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推動10萬家中小企業業務“上云”。(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組織開展智能制造進園區活動,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宣貫、現場診斷和供需對接,推廣1000個以上應用場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十一)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到2022年底,培訓經營管理人才不少于2萬名,對“小巨人”企業實現培訓服務全覆蓋。中德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向“小巨人”企業傾斜。(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梳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需求,推動各地建設一批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為企業搭建高層次人才供給通道,在國家人才計劃中對“小巨人”企業予以傾斜。(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動各地建立專家志愿服務團或服務工作站,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專家輔導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在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設立“專精特新”展區,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搭建產品、技術展示平臺,助力拓展國內外市場。(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開展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活動,到2022年底,服務不少于2萬家中小企業,助力疫情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十六)充分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為“小巨人”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支持,運用資信數據優勢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負責)
(二十七)建設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移動端,線上集聚政策、融資、創業空間等各類服務資源,實現政策的主動匹配、創新人才的供需對接、服務的“一站式”獲取。(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十八)推動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制專屬服務包,提供個性化服務產品。(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舉辦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峰論壇,編印“小巨人”企業典型案例,加強經驗交流和宣傳報道,進一步形成全社會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共識。(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宣傳部負責)
(三十)為每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一企一策,精準培育。開展“專精特新萬企行”活動,2022年底前,推動地方對全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地走訪,為每家企業至少解決1項困難。(各地方負責)
(三十一)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貼近企業、了解企業的優勢,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提出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務實舉措,重點在設立資金推動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應對和防范風險以及人才落戶、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為中小企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獎勵申報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在制定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考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用地需求,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各地方負責)
附:《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解讀
近日,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下稱《實事清單》),聚焦中小企業發展痛點難點問題,針對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決舉措,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排憂解難、保駕護航。
一、關于《實事清單》的背景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小企業能辦大事,要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要推動中小企業提升專業化優勢,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專注鑄專長,以配套強產業,以創新贏市場,是中小企業中的優秀代表。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著力構建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加強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扶持和示范引領,目前,已培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762家,帶動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4萬多家,入庫企業11.7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呈現“5678”的特征,超五成研發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超六成屬于工業基礎領域,超七成深耕行業10年以上,超八成居本省細分市場首位,平均研發強度超7%,平均擁有有效專利超50項。“專精特新”已成為中小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普遍共識和必由之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總量增長和質效提升,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中發揮更大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深入調研,系統梳理企業集中反映的痛點難點問題,在注重措施精準性、針對性和落地性的基礎上,研究形成《實事清單》,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營造更好更優的發展環境。
二、關于《實事清單》的總體思路
《實事清單》從政策、服務“雙管齊下”,著重加強制度創新、實施精準扶持、集聚服務資源,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切實增強和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獲得感、滿意度,《實事清單》重點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引領。圍繞企業集中反映的融資難融資貴、創新成果轉化難、技術服務支持不夠、市場開拓遇冷、專業人才不足等難題,綜合考量、精準施策、集中發力,確保各項實事任務抓得實、落得下,讓中小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二是堅持創新思維,突出亮點。聚焦中小企業發展長期面臨的制約阻礙,著力推動制度創新、機制創新,“一企一策”定制專屬服務包,實施“專精特新萬企行”、雙向“揭榜”等新舉措,探索開辟掛牌綠色通道、申報項目加分等扶持政策。
三是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強多部門協同聯動,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因地施策、創新探索務實舉措,最大限度發揮政策疊加效應。集聚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專業服務機構等多方優勢資源力量,提供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的個性化、專業化的深入服務。
三、關于《實事清單》的主要內容
《實事清單》以培育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共提出涵蓋財稅支持、信貸支持、直接融資支持、產業鏈協同創新、創新能力提升、數字化轉型、人才智力支持、助力開拓市場、精準對接服務、萬人助萬企活動等在內的10項實事、31條具體任務。
一是聚焦財稅支持。年底前中央財政安排不少于30億元,支持1300家左右“小巨人”企業,開展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確保稅費政策應享盡享。二是聚焦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打造專屬信貸產品,鼓勵保險機構提供信用保險服務,國家開發銀行為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提供金融支持。三是聚焦資本市場支持,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廣設立“專精特新”專板,探索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在新三板掛牌開辟綠色通道。四是聚焦產業鏈協同,推薦 “小巨人”企業參與重點產品和工藝“一條龍”示范應用,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組織實施一批工程化應用驗證項目,向大型骨干企業定向推薦“小巨人”企業及產品。五是聚焦創新能力提升,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參與新培育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推動產學研供需雙向“揭榜”,加強知識產權、公益性節能診斷、計量技術等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事業單位對“小巨人”企業減半收取非強制測試認證服務費。六是聚焦數字化轉型,打造一批數字化標桿企業,組織開展智能制造進園區活動,為不少于10萬家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七是聚焦人才支持,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培訓,推動各地建設一批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專家志愿服務團或服務站。八是聚焦市場開拓,在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設計“專精特新”展區,開展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活動,為“小巨人”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九是聚焦精準服務,建設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移動端,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定制專屬服務包,舉辦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峰論壇。十是聚焦地方助企,為每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一企一策,精準培育,引導地方創造性提出實施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務實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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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教育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已經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6日
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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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能辦大事。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強財政資金支持。通過中央財政有關專項資金引導地方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各地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作用,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支持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及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高質量落實惠企稅收政策。各地落細落實各項惠企政策,著力推動將“企業找政策”轉變為“政策找企業”,把惠企政策用好用足。鼓勵地方根據形勢變化,出臺降本減負、援企穩崗等助企措施,把政策制定和落實情況作為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的重要內容。(各地方負責)
(三)推動稅費精準服務。發揮全國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小微企業服務專線”作用,提升12366納稅服務平臺小微企業專欄服務能力,依托大數據手段篩選確定符合政策適用條件的中小企業納稅人、繳費人,及時主動有針對性地推送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費減免紅利。(稅務總局負責)
(四)加強信貸支持。深入實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改進授信審批和風險管理模型,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發揮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作用,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增強中小企業利用無形資產融資能力。深化銀擔合作,持續完善銀行、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局、開發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金融服務模式。規范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發揮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作用,提升企業通過動產擔保融資的便利度。鼓勵保險機構發展供應鏈保險業務。提高供應鏈金融數字化水平,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標準化票據融資業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直接融資支持。深化新三板改革,發揮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中小企業作用,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推動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和新三板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詢服務,助力中小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完善創業投資發展和監管政策,暢通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募投管退”各環節,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創造。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對接資本市場。(證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融資配套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公開機制。大力推進地方征信平臺建設,支持征信機構發展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征信產品和服務。發揮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作用,推廣“信易貸”模式。開展中小企業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活動和多層次融資對接活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貿促會、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發揮創新平臺支撐作用。發揮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業創新、技術創新、標準創新平臺的作用,加強對中小企業原始創新、研發成果中試熟化等方面的支持。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推動科研大型儀器向中小企業開放使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發揮大企業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加強協作配套。引導龍頭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發揮創新帶動作用,向中小企業開放技術、人才、數據等創新資源,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健全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構成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舉辦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峰論壇等活動,深化“專精特新”發展理念,促進“專精特新”企業群體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調整完善國家科技計劃,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支持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動數字化產品應用。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培育推廣一批符合中小企業需求的數字化平臺、系統解決方案、產品和服務,打造100個可復制可推廣賦能應用場景,滿足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數字化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二)加強工業互聯網賦能。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深度行活動,為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和解決方案。支持地方和龍頭企業建設工業互聯網園區網絡,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網絡互聯試點示范。(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負責)
(十三)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開展智能制造進園區活動,幫助中小企業加快制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數字化改造,建設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和智能工廠,推動實現精益生產、精細管理和智能決策。(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四)推動工業設計賦能。推動發揮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等機構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系統性工業設計服務,提升中小企業產品附加值。(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五)鼓勵設計服務方式創新。推動開展工業設計云服務,鼓勵工業設計服務機構與中小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建立市場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激發設計成果轉化動力和活力。(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六)引導開展專利布局。充分發揮各地專利導航服務基地作用,鼓勵中小企業加強產業關鍵技術和核心環節專利申請,有效開展專利布局。推動發明專利審查提質增效,壓減專利審查周期,為中小企業創新成果提供有力保護。(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七)促進知識產權轉化應用。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擇優獎補一批促進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成效顯著的省份,支持中小企業獲取和轉化專利技術,面向中小企業加大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培育力度。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開展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試點工作。(財政部、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維權。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指導與服務,打擊進出口侵權違法活動,暢通維權渠道。推動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建設,加強中小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完善國際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機制,開展海外展會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發揮展會和平臺對接作用。借助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展會活動,充分發揮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平臺作用,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采購支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引導大企業面向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輸出配套產品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大中小企業采購對接服務,打破供需信息壁壘,助力中小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引導加強品牌建設。以商標品牌指導站為載體,推動中小企業優化商標品牌管理體系。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打造電商新消費品牌。開展廣告助企行動,推動國家廣告產業園區和從事廣告業務的大型企事業單位主動對接服務中小企業。加強優質中小企業出口商品品牌推廣。(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貿促會、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推動跨境電商發展。增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中國跨境電商企業海外推廣計劃,引導中小企業利用跨境電商開拓國際市場。優化覆蓋全球的海外倉網絡,提高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借船出海。完善B2B出口監管模式,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措施。發揮“貿法通”平臺作用,為中小企業跨境貿易投資提供商事法律咨詢、案件應對等服務。(商務部、海關總署、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促進國際合作。擴大和深化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機制在中小企業領域務實合作,為推動中小企業更好融入區域和全球價值鏈營造良好環境。加大自貿協定宣介力度,幫助企業用好用足自貿協定優惠政策。進一步縮減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為中小企業吸引外資提供更多機遇。(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推動節能低碳發展。引導中小企業參與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制造工程,支持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申請和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組織開展中小企業節能診斷,為中小企業提供節能解決方案,助力挖掘節能潛力。(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優化環保評價和執法機制。落實新版環評分類管理名錄,簡化中小企業項目環評管理,縮小項目環評范圍,減少應履行環評手續的中小企業項目數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生產工藝先進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程序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減少現場執法檢查次數。(生態環境部負責)
(二十六)支持提升產品質量。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行動,推動質量基礎設施統籌建設、綜合運用、協同服務,提供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服務和解決方案。對監督抽查、缺陷產品召回等各類執法活動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組織專家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幫助企業改進設計和制造技術。(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二十七)引導企業管理創新。完善中小企業管理咨詢專家庫,鼓勵入庫專家開展中小企業管理咨詢診斷等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創新實踐和創新成果總結、推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促進提質增效和創新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貿促會負責)
(二十八)推動企業合規化建設。引導企業增強合規意識,建立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合規管理能力。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培訓,定期舉辦企業合規國際論壇,做好企業國際化經營合規風險排查,組織專家團隊出具專屬評估報告,幫助企業提升合規經營水平。(貿促會、全國工商聯負責)
(二十九)培育企業家隊伍。加強對企業家的培養、激勵和保護,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對推進緩慢的地方進行督促。開展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和“企業微課”在線培訓,通過在線直播課和慕課等錄播課形式“送政策、送技術、送管理”。(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優化職稱評審機制。建立中小企業職稱申報兜底機制,為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提供綠色通道,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或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專項評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各地方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促進人才供需對接。開展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金秋招聘月等活動,通過網絡、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各類招聘形式,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對接,提供優質高效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健全服務體系。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骨干作用,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制造業“雙創”服務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發展中小企業服務產業,形成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服務支撐能力。(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強服務隊伍建設。發揮各級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帶動作用,集聚服務資源,加強與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協同聯動,發展志愿服務隊伍,增強服務供給力量和水平。(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創新服務方式。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線上線下服務資源,形成一批可推廣的“數字+”服務模式。建設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移動端,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舉辦“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活動,完善賽前發掘、賽中對接、賽后跟蹤的服務機制,推動創新項目落地孵化。將每年六月設為全國中小企業服務月,推動營造全社會共同服務中小企業的良好氛圍。(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部門、各地方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各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機構作用,建立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工作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各項工作,并及時將工作進展和成效報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解讀
近日,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旨在通過11個方面、34條具體措施,加強精準有效政策支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和專業化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一、關于《若干措施》的背景意義
中小企業競爭力是國家產業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關系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是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關鍵抓手。今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部門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圍繞“政策、服務、環境”三個領域,聚焦“融資促進、權益保護”兩個重點,緊盯“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一個目標,努力構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321”工作體系,為全面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打下良好工作基礎。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發展動能,推動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持續提升,保障經濟韌性和就業韌性,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以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為目標,聚焦為中小企業提供精準有效支持,打造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研究提出《若干措施》。
二、關于《若干措施》的整體思路
《若干措施》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聚焦重點、集中發力,著力構建中小企業良好發展環境,重點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是突出創新引領,轉型發展。圍繞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從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數字化發展、工業設計、知識產權等多方面助力中小企業創新升級。以推動綠色發展、提升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等為重點,促進中小企業轉型發展。
二是突出綜合施策,精準施策。聚焦融資難融資貴、招工難用工荒、權益保護難、市場開拓難等長期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從加強制度性安排、加大精準扶持力度、強化高效服務支撐、優化市場發展環境等方面綜合施策,打通中小企業發展痛點堵點難點,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
三是突出工作協同,務求實效。充分發揮工作體系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積極作用,凝聚相關部門和地方工作合力,加強資源統籌協調,形成政策正向疊加效應,為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關于《若干措施》的主要特點
《若干措施》以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為目標,著力打造中小企業發展活力充分迸發的良好生態,聚焦創新引領、融資支持、數字化發展、綠色發展、質量和管理、人才素質等多個維度共同發力,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加強創新支持。發揮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支撐作用,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深度行、智能制造進園區等活動。發揮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等機構作用,鼓勵工業設計服務機構與中小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引導中小企業開展專利布局,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完善國際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機制。
二是優化發展環境。落實落細財稅扶持政策,通過中央財政有關專項資金引導地方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各地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作用,鼓勵地方根據形勢變化,出臺降本減負、援企穩崗等助企措施。依托大數據手段推動稅費精準服務,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費減免紅利。發揮展會和平臺對接作用,助力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強政府采購支持,引導大企業面向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品牌建設,實施中國跨境電商企業海外推廣計劃,優化海外倉網絡。
三是加強要素保障。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深化新三板改革,發揮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中小企業作用,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公開機制。加強對企業家的培養、激勵和保護,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中小企業職稱申報兜底機制,加強中小企業人才供需對接,提升人才隊伍素質。
四是提升服務力度。健全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加強與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協同聯動,發展志愿服務隊伍。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形成一批可推廣的“數字+”服務模式。建設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移動端,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將每年六月定為全國中小企業服務月,推動營造全社會共同服務中小企業的良好氛圍。
五是促進轉型升級。提升中小企業綠色發展能力,支持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組織開展中小企業節能診斷。簡化中小企業項目環評管理,縮小項目環評范圍,減少現場執法檢查次數。支持中小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行動,組織專家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完善中小企業管理咨詢專家庫,開展中小企業管理咨詢診斷等活動。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培訓,做好企業國際化經營合規風險排查,組織專家出具專屬評估報告,幫助企業提升合規經營水平。
為進一步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精準支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印發《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提出了明年年底前要落實的10項實事、31條具體任務。兩個文件形成長期與短期、全面與重點結合的政策“組合拳”,為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促進增長、保障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受原材料價格上漲、訂單不足、用工難用工貴、應收賬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發、部分地區停電限電等影響,中小企業成本壓力加大、經營困難加劇。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通知》從九個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要加大紓困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地方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用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進一步推進減稅降費,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研究適時出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續政策,持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靈活精準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用好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對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澇災害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加強流動資金貸款支持。
《通知》強調,要推動緩解成本上漲壓力,加強大宗商品監測預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推動期貨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穩定班輪公司在中國主要出口航線的運力供給,鼓勵班輪公司推出中小企業專線服務。加強用電保障,科學實施有序用電,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微企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
《通知》提出,要支持企業穩崗擴崗,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加強用工供需信息對接。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繼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從源頭防范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著力擴大市場需求,加大民生領域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采購規模,開展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加快海外倉發展。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各地區要強化責任擔當,勇于開拓創新,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困難,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指導支持力度,扎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促進增長、保障就業、活躍市場、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期,受原材料價格上漲、訂單不足、用工難用工貴、應收賬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發、部分地區停電限電等影響,中小企業成本壓力加大、經營困難加劇。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渡過難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紓困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地方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企業(如養老托育機構等)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減輕房屋租金、水電費等負擔,給予社保補貼等,幫助企業應對原材料價格上漲、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壓力。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用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支持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成本。有條件的地方要發揮好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推進減稅降費。深入落實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研究適時出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續政策。持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確保政策紅利落地。(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靈活精準運用多種金融政策工具。加強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精準“滴灌”中小企業,用好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加大信用貸款投放,按規定實施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政策。對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澇災害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加強流動資金貸款支持,按規定實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緩解成本上漲壓力。加強大宗商品監測預警,強化市場供需調節,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支持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搭建重點行業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原材料保供對接服務。推動期貨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助力中小企業運用期貨套期保值工具應對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風險。穩定班輪公司在中國主要出口航線的運力供給。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及地方政府作用,引導外貿企業與班輪公司簽訂長約合同,鼓勵班輪公司推出中小企業專線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用電保障。加強電力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科學實施有序用電,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制造業中小企業的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推動產業鏈龍頭企業梳理上下游重點企業名單,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確保企業已有訂單正常生產,防范訂單違約風險。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充分考慮改革進程和中小企業承受能力,平穩有序推動中小企業進入電力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微企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企業穩崗擴崗。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穩定崗位,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推動各級政府公共服務平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布實時有效的崗位信息,加強用工供需信息對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進一步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制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辦法,加強大型企業應付賬款管理,對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逾期占用、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繼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推動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及時支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服務的賬款,從源頭防范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嚴禁以不簽合同、在合同中不約定具體付款時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規避及時支付義務的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著力擴大市場需求。加大民生領域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細化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降低投標成本、優先采購等支持措施。組織開展供需對接活動,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采購規模。搭建政銀合作平臺,開展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依托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為中小企業提供遠程網上交流、供需信息對接等服務。加快海外倉發展,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充分發揮境外經貿合作區作為中小企業“抱團出海”平臺載體的作用,不斷提升合作區建設質量和服務水平,引導和支持有合作需求的中小企業入區開展投資合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全面壓實責任。各有關部門、各地區要進一步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勇于開拓創新,進一步細化紓困舉措,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困難,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面臨困難和問題的調研,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政策儲備,適時推動出臺;要加大對地方的指導支持力度,扎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國務院辦公廳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