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保護類)申報指南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保護類)申報指南]()
各區市場監管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根據《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方式。申報單位須按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申報書》和準備相關材料,申報材料須按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書》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其他材料蓋騎縫章。申報單位須將申報材料的紙質版(一式五份)和PDF格式電子版一并交至廣州市科學技術交流館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馬場路26號廣發證券大廈13層自編02單元,聯系人:區明思,020-81303421;喬錦楊,020-81309319)。
三、申報流程。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為市屬單位的,由其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在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審核推薦,申報單位為中央及省駐穗機構、部屬(或省屬)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屬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單位審核推薦;其他申報單位由所在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審核推薦。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對推薦的項目進行受理審查,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進入評審階段。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將項目列入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
? ? ? ? ? ? ? ? ? ? ? ? ? ? ? ? ? ?附件1:2023年省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保護類)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商會及其他組織。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調研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熟悉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廣州市建立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的工作的現狀及需求,擁有較強能力的研究團隊,具有豐富的知識產權類項目經驗,具有開展知識產權工作調研的水平和能力。
2.項目負責人屬于單位相關業務帶頭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諾在項目實施全過程中擔負實質性的項目調查研究、組織協調和總結撰寫工作。
3.項目執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論研究、實證調研、政策梳理評估、專家論證相結合的研究方式,申報單位具備相應組織能力及專家顧問資源。
(三)項目類型、數量及經費安排
本項目為前補助項目,計劃立項1項,共安排資金50萬元。
(四)工作任務
協助進一步完善廣州市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建立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報送、公開、共享、修復、使用機制和相關工作指引。
1.進一步完善工作基礎。
針對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的需要,落實《全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2021年版)》和《廣州市失信懲戒措施部門工作指引(2022版)》,協助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目錄和管理工作指引,利用分級分類指標和信用評價模型,協助加強對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等失信行為的信用監管力度,協助實施開展失信懲戒相關工作。
2.研究建立相關工作機制。
協助建立完善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歸集報送、部門協調聯動、信用分類監管等工作機制,實現事前承諾、事中監管、事后懲戒的有效銜接。開展企業信用修復培訓,項目期限內開展相關培訓不少于3場,指導企業信用修復工作。
3.探索開展結果應用。
協助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知識產權領域分級分類監管工作,協助加強工作指導、培訓,創新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機制,調研分析信用體系建設服務市場最新動態信息,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典型經驗和可復制做法。探索分級分類結果應用,協助在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第三方服務機構等不少于5家單位充分探索知識產權領域信用評價結果的運用途徑。
4.開展廣州市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工作,協助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工作驗收。
(五)申報材料
1.2023年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書(蓋章);
2.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3.申報單位主體資格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聯系人身份證;
5.銀行開戶材料;
6.能反映承擔項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一)申報主體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等具備獨立開展研究及策劃綜合能力的單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調研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熟悉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廣州市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基礎及產業發展需求,擁有較強能力的課題研究團隊,具有同類型項目經驗。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熟悉知識產權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項目組成員應有豐富的廣州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相關項目經驗,熟悉廣州外向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需求和痛點,具有快速開展知識產權工作調研的水平和能力。
3.項目執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論研究、實證調研、政策梳理評估、專家論證相結合的研究方式,申報單位具備相應組織能力及外協專家顧問資源。
(三)項目類型、數量及資助標準
本項目為前補助項目,共安排資金50萬元。
(四)工作任務
1. 充分了解和調研廣州企業近年遭遇海外糾紛的情況及需求,圍繞國家建設要求及廣州實際需求,協助申報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廣州分中心,編制總體申報建設方案,明確廣州分中心的建設目標和建設任務,建設方案不少于5000字。
2.協調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資源。協助組建符合廣州企業發展需求的指導專家庫,首批入庫專家不少于10人。面向海內外遴選優質涉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編制并發布推薦名錄,入選服務機構不少于20家,服務范圍需囊括歐美日韓等重點國家或地區。
3.舉辦廣州市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專題論壇或會議,廣泛邀請了來自政府、司法界、學術界、實務界的代表,共同探討海外知識產權熱點、重點問題。
4.海外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險推廣:開展海外知識產權保險培訓不少于2次,參加海外知識產權保險培訓企業不少于50家,協助推動不少于10家企業購買海外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險。
(五)申報材料
1.2023年海外知識產權能力提升公共項目申報書(蓋章);
2.項目實施方案與實施計劃;
3.申報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報主體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商會及其他組織。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組織開展分析的能力,熟悉廣州市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具有豐富的知識產權類項目實施經驗,熟悉廣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情況,具有快速開展知識產權工作調研的水平和能力。近三年內承接過同類政府項目,并能提供證明材料的優先。
2.申報單位應具備開展知識產權分析、市場調研等工作所需的信息資源、分析工具等軟硬件設施。具備知識產權相關信息化平臺建設經驗者優先。
3.申報單位與廣州市內相關商會、商業綜合體等有通暢的溝通渠道和互動活動,具備將相關工作任務推動落實到終端的工作基礎。
4.申報單位應具備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團隊。
(三)項目類型、數量及經費安排
本項目為前補助項目,計劃立項1項,共安排資金50萬元。
(四)工作任務
1.進一步協助完善“正品正貨在行動”活動規則。配合發動我市馳名商標企業、老字號企業、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企業參與“正品正貨在行動”活動,發動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
2.完善和擴展“廣州市正品正貨”微信小程序功能,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整理廣州市馳名商標(重點商標)、老字號、地理標志等企業信息;(2)建立廣州正品正貨地圖,引導消費者放心消費;(3)小程序日常維護。
3.組織開展1場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制作“正品正貨在行動”宣傳片1部。通過線上、線下渠道發布,充分正面宣傳廣州企業的“正品正貨”,推動廣州優質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健康發展。
4.協助組織開展重點市場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不少于1次,協助組織開展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抽查、檢查不少于1次,在重點市場推廣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機制。
(五)申報材料
1.2023年正品正貨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書(蓋章);
2.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3.申報單位主體資格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聯系人身份證;
5.銀行開戶材料;
6.知識產權項目實施經驗材料;
7.項目實施團隊資質材料;
8.申報單位知識產權業績材料;
9.申報單位所具有知識產權分析工具材料;
10.能反映承擔項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一)申報主體
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商會、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了解廣州市展會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具備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實踐經驗。
(2)參與過大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建了知識產權志愿者服務隊伍。
(3)擁有會展行業會員單位30家以上。
(三)項目數量及經費安排
前補助項目。共安排資金32萬元。本項目計劃立項1項。
(四)工作任務
1.組織粵港澳城市展會知識產權聯合保護研討會
(1)邀請粵港澳城市會展企業、院校專家、志愿者代表參加。利用平臺合作機制開展研討會,總結分享粵港澳城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經驗,積極向展會主辦方推廣有效做法、總結宣傳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優秀案例、匯編案例分析報告等。
(2)協助推動簽署《粵港澳城市會展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合作協議》。整合粵港澳大灣區會展城市和科研機構等各方面資源,建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專家隊伍,持續開展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合作。
2.推動完善廣州會展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設(以下簡稱“聯盟”)。
(1)強化廣州會展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設。擴大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強化成員的知識產權維權能力,建立企業保護自律約束機制,減少展會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建立成員間的知識產權糾紛內部協調機制,高效快捷解決糾紛,形成合力,共同維護成員的知識產權合法權益。
(2)組織知識產權維權培訓、專題研討等。組織聯盟成員開展展會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及侵權維權專題培訓、主題沙龍等活動不少于4次。強化聯盟主辦方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打造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廣州樣本”。
(3)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建設。利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公眾號等信息平臺,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政策、要求、預警信息、情況通報等推送到會員企業,每月不少于1次。并及時交流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新信息、新技術、新經驗。
3.加強展會知識產權維權志愿者隊伍建設
(1)加強展會知識產權維權志愿者隊伍專業培訓。每季度舉辦有關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專業培訓,能在展會現場解答和指導廣州市會展行業維權、品牌保護、法律問題的咨詢服務。
(2)協助大型展會及其他大型活動場所選派志愿者駐場。提供展會知識產權維權中心協助、指引、整理查詢材料等服務,在展會現場派發知識產權宣傳手冊資料不少于2000份。
(3)保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志愿者隊伍在100人左右。調動會展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性,提升會展在職人員的參與度和積極性,主動配合做好展會知識產權執法的保護工作。
4.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1)推動會展企業履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主體責任,邀請相關部門或專家駐會開展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協助處理展會專利侵權糾紛,提交展會專利侵權糾紛處理相關案件材料不少于100宗。
(2)組織不少于4家會展企業貫徹落實《指引》。在轄區內各類線上線下經濟技術貿易展覽會、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等活動中,推動主辦方貫徹落實《指引》有關要求。
(五)申報材料
1.2023年廣州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書(蓋章);
2.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3.申報單位主體資格材料;
4.提供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相關材料(檔案、臺賬、規章、培訓、宣傳等圖片、文字資料);
5.法定代表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聯系人身份證(電子證照);
6.銀行開戶材料;
7.能反映承擔項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