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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抄抄”的Zara終于玩砸了

        來源: 粵高
        日期: 2018-07-19
        瀏覽次數: 58

        “抄抄抄”的Zara終于玩砸了


        據時尚商業快訊消息,Diesel母公司OTB起訴Zara母公司Inditex集團,因抄襲其Diesel牛仔褲、Marni涼鞋設計的案件,最終獲得勝訴。

        此事還要追溯到3年前。2015年11月,OTB集團提起指控:Zara制造和銷售仿制商品的行為違反了歐盟知識產權法,其中Skinzee-SP牛仔褲的外觀專利已在歐盟注冊。

        盡管Inditex嘴上不承認——堅持稱其涼鞋設計與Marni涼鞋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且Diesel的牛仔褲因缺乏原創性也不存在侵權行為。但米蘭法院認為,Zara的行為已構成抄襲與侵權,要求Inditex集團立即召回侵權物并停止銷售,并為每件產品支付235美元的賠償金。

        盡管賠償金數可以忽略不計,但此次OTB獲得勝利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協助OTB集團的律師事務所Denton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此舉為“歐盟內部的知識產權執法開啟了新的選擇之門”。有分析人士指出,該判決確認了在歐盟范圍內的注冊和未注冊外觀設計侵權損害賠償的可能性,在歐洲屬于首例,雖然該裁決仍有被上訴的可能。

        時尚頭條網寫道:隨著越來越多奢侈時尚品牌的維權意識加強,快時尚依靠抄襲以維持快速上新的模式正遭遇嚴重挑戰。

        長期以來,Zara抄得明目張膽,奢侈品牌幾乎被抄了個遍——自2015年以來,Zara被曝光的抄襲對象包括Balmain、Valentino、Celine、Yeezy等等。

        ?“憎恨”Zara的人有很多。2016年7月,一位叫Tuesday Bassen的洛杉磯獨立設計師在社交媒體上控訴Zara抄襲自己的作品。他發起了以 “抵制Zara”( #boycottzara)為名的活動,獲得了大量獨立設計師們的聲援。

        但Zara不以為然,淡定回應道——我們拒絕你方申訴,理由上文已提及:你客戶的設計并不獨特,很難想象,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會有什么人將其與Tuesday Bassen聯系在一起。我們已經充分了解你所說第三方提出的觀點,但依然堅持我們的想法。最后,請注意,這些說法只引發了數起投訴;要知道,每個月全球有上百萬用戶分別瀏覽這兩個網站,這么幾起投訴在這些數字面前明顯相形見絀。

        讓Zara保持傲慢姿態的,是其高居不下的業績增長。

        2015財年(截至2016年1月31日),Zara的銷售額達到了209億歐元,比2014財年的181.17億歐元上漲15.4%。而這也是Inidtex收入首次超過200億歐元。同時,集團凈利潤為28.75億歐元,實現15.0%的增長,增速為過去三年最高。可以說,Zara是Inidtex集團的頂梁柱。

        2016年財年(截至2017年1月31日),Zara母公司Inditex集團在銷售額同比增長12%,達到233億歐元;營業利潤同比上漲9.4%,為40億歐元;凈利潤為32億歐元,同比上漲10%。

        Zara的成功早已不是秘密——“我們不引領潮流,只想做時尚的搬運工”。

        Zara非常明確自己的品牌策略:從其他品牌秀場、電影等多元化渠道吸取設計靈感。這里說的設計靈感,其實就是抄。

        在Zara的設計總部,有350名設計師,但沒有首席設計師一職,這讓百名設計師在批準產品和推廣方案時享有絕對的自主權。

        Zara的新款全部由數據決定——設計師們從每天的數據反饋中得知哪款賣得好而哪款滯銷,并以此為導向設計接下來的新款。每天早上,Zara總部的工作人員都會根據銷售數據和來自顧客、門店經理以及各國總監的意見來推測受歡迎的設計和款式。?

        正是由于將設計環節從供應鏈中剝離出來進行流程化運作,為Zara節省了大量時間。

        Zara可以做到“7天生產、14天下柜、30天上柜”。每年,Zara可以設計出1.8萬個新品,平均每2~3周就能夠有新款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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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ra創造了“唯快不破”的商業神話,以“大牌的設計,低廉的價格”喂飽了大眾消費者。

        倫敦獨立分析師Richard Hyman曾指出,“Z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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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的生產模式打破了時尚界的傳統規則,做到了真正意義上的無季節時尚。這種快速產出創意的方式早期極大地滿足了消費者對新鮮感的需求,而不依賴于原創設計所具有的可復制性。”

        Zara模式成為快時尚品牌的學習案例,被廣泛效仿——H&M、Topshop、Forever 21等相繼采用了相似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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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Zara每年都會收到“罰單”——因抄襲被罰幾千萬歐元,但是與其驚人的銷售業績相比,罰款金額可以忽略不計。

        Zara能夠如此瀟灑,也“得益于”時尚產品專利難以界定、地區法律差異和維權成本較高等復雜因素。

        比如,Gucci曾訴Forever 21抄襲,雙方對關于“綠紅綠”“藍紅藍”配色條紋到底能不能被Gucci獨家使用的爭執超過半年。今年2月,加利福尼亞州的聯邦法院批準Forever 21取消十幾項Gucci商標注冊的請求,這意味著Gucci不僅輸掉了官司還要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奢侈品牌們咬牙切齒,卻無計可施。

        在美國,抄襲那些未被授予設計專利的服飾設計并不屬于違法行為。這是由于商標法和版權法均沒有將服飾納入保護范圍。一款服飾的設計的創意部分如印花等圖案元素能夠得到保護,但是整個服裝卻沒有知識產權,而商標法則只保護設計師的名字或是品牌標志。Duane Morris律師事務所合伙人Christiane Campbell曾表示:“一件物品要享有著作權保護,就不能具有功能性。因此,一直以來時裝都無法受到法律應有的保護。”

        不過,曾經讓Zara風光無限的模式正遭遇著質疑與挑戰。

        2017年,Zara的毛利率從2013年巔峰時期59.8%降至57.4%,股價下跌4.5%。全年業績為2008年以來表現最差的一年。

        2018年2月23日,Inditex集團因在當天下調了目標價格,并預計該集團的毛利率將進一步下滑5%,造成當天股價一日暴跌7.06%至25歐元,創三年來的低點,市值蒸發59億歐元。

        以Zara為代表的快時尚品牌們正在經歷水逆——H&M于去年12月發布的2017年Q4財報顯示:當季集團銷售額下滑4%。這是20多年來出現的首次業績下降。另外,優衣庫、Forever21等品牌銷售業績也表現平平。

        “唯快不破”的神話不再適用于當下的消費語境。

        有研究報告指出,消費者因為自己喜歡的快時尚品牌或者喜歡的款式而購買快時尚服裝,而不是對品牌產生好感而購買,品牌和消費者間建立的情感關聯較弱,消費者易流失——“快”帶來的品牌忠誠度沉淀乏力。?

        據第一財經商業數據中心CBNData發布的報告顯示,隨著消費不斷升級,國內90后00后的年輕消費者對Zara、H&M等國際快時尚品牌的興趣逐漸減退。隨著消費能力的增長,消費者更加傾向于能夠彰顯自己個性的品牌,價格已不再是最大的消費阻礙。

        除此之外,相關法律也在不斷健全。如今,歐盟已在2016推出一個統一系統,為注冊和非注冊設計師的設計圈提供一個專利系統,能夠保護服裝和配飾的設計權。這種設計外觀專利保護的有效期一般為14至15年,有效時長取決于品牌的選擇。

        在更加注重原創保護的今天,求快的Zara慢下來了,而這或許也意味著,Zara時代要結束了。



        文章來源:時尚頭條網、零售前沿社、虎嗅網,版權屬于原作者,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如來源標注有誤請告知,我們會及時予以更正/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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