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2020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下文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合理調整專利收費有助于高質量創新發展。
調節不同階段的專利收費標準可以影響專利權人的專利行為。針對專利申請費,43.9%的專利權人認為“適當提高專利申請階段費用能夠減少低質量專利申請數量”,比不認可的高14個百分點。針對專利年費,61.8%的專利權人認為“降低年費將降低專利布局成本,加劇專利叢林效應”,比不認可的高51.8個百分點。
專利年費繳費頻次可適當減少。57.9%的專利權人認為應該減少專利年費繳費頻次,比認為無需調整的高35.6個百分點。專利權人認為減少繳費次數有利于降低專利年費過期風險、年費管理難度和代理費支出成本的比例均超過60%。
專利的申請、審查、授權、維持具有一套完整規范的流程,部分環節需要繳納官費。專利收費制度是專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調節專利制度運行方面具有重要的經濟杠桿作用,適當的專利收費制度對創新具有積極影響。合理的申請、授權階段費用設置,會鼓勵更多高質量專利申請,并影響創新環境。有研究認為,歐洲各國不同的專利收費制度和收費標準不利于歐洲整體創新和經濟的發展。
各國專利收費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繳納時間等均有所差異。從收費結構來看,我國專利收費結構較為簡潔,未設置檢索費、繼續審查費、授權費、延長保護期限費等美國或其他地區設置的費用類型,并取消了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等費用。從收費標準來看,我國也相對較低。
調查顯示,我國專利權人認同專利收費標準影響專利質量與專利布局,應適度調整收費標準,適時調整年費繳納頻次。
相關研究表明,專利費用可以看作是篩選高質量發明申請的一種機制,增加專利費用可以抑制部分低質量發明申請。針對專利申請費,調查顯示,48.1%的專利權人對“適當提高專利申請階段費用能夠相對減少專利申請數量,縮短專利審查周期”表示認可,比不認可該表述的專利權人高24.4個百分點。此外,43.9%的專利權人對“適當提高專利申請階段費用能夠減少低質量專利申請數量”表示認可,比不認可該表述的專利權人高14個百分點。42.9%的專利權人對“適當提高專利申請階段費用有利于提高專利申請質量”表示認可,比不認可該表述的專利權人高11.9個百分點。
專利年費通常采用隨著維持期限階梯上漲的機制,能夠通過成本壓力推動專利權人盡快實施其專利,也可以促使專利權人在預期收益不足時放棄專利,減少無謂支出。針對專利年費,調查顯示,61.8%的專利權人對“降低年費將降低專利布局成本,加劇專利叢林效應”表示認可,48.5%的專利權人對“降低年費將主要引起低質量維持數量的增加”表示認可,49.4%的專利權人對“降低年費將提高外國企業在華專利布局意愿”表示認可,上述比例比不認可上述表述的比例依次高出51.8、28.0至36.3個百分點。
近年來,美國提高了審查相關收費標準,新增說明書附加費,提高權利要求附加費;提高了專利年費,促使申請人事先慎重評估,提高轉化運用,抑制低效專利;設置加速審查和延遲審查程序及費用,滿足差異化審查需求。總體上看,美國專利收費有走高趨勢,這既有利于提高其本國專利質量,同時使得其他國家的專利難以在美國大量布局,形成一種潛在的貿易保護。結合美國的經驗,建議考慮國內外專利權人在我國的專利布局、結構等情況研究調整專利年費。
整體上看,各國專利年費標準均采用階梯式增長模式,保護期限越長對應的年費越高。具體來看,各國的費用層級和繳納時間差異較大。目前,我國專利年費分為6個層級(前5檔均為3年,最后一檔為5年),以申請日為限每年繳納一次。相比之下,日本、韓國與我國較為相似,日本分為4個層級(前3檔均為3年,最后一檔為11年),韓國分為5個層級(前4檔均為3年,最后一檔為8年),以授權日為限每年繳納一次。美國專利費用層級分為三個層級,僅需要繳納三次年費(授權日后3.5年、授權日后7.5年和授權日后11.5年)。
調查顯示,42.7%的專利權人認為應適當減少專利年費繳費次數,15.2%認為應大幅減少,認為無需調整的僅占22.3%。超過六成的調查對象認為減少繳費次數有利于降低專利年費過期風險、專利年費管理難度、專利代理支出成本,可以更好優化企業創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