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
發布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方案(2018-2020年)》(穗科創規字〔2018〕1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為順利組織開展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經廣州市推薦,通過2019—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廣州市行政區域外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至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且按管理辦法完成相關變更手續的,可適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申請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每家30萬元資金獎勵,并對以下情況企業給予額外獎勵:
(一)納入2020年度統計調查范圍的規模以上企業,可給予額外獎勵70萬元,共獎勵100萬元。
(二)對研發投入較大的非規模以上企業,可根據企業2019年度經稅務部門審核的可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狀況給予額外獎勵:企業研發費用投入在200萬元(含)到1000萬元(不含)的,額外獎勵20萬元,共獎勵50萬元;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額外獎勵70萬元,共獎勵100萬元。
(一)企業申報。
企業須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進行網上申報。申報系統于2021年6月30日9:00起開放,2021年7月20日24:00關閉申報。申報系統為企業申請本專題資金開放,申請企業務必在上述時間內完成企業信息的網上填寫和提交申請,逾期無法填報視為放棄獎勵(申請書模板見附件1)。申報項目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申報企業應于2021年8月5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受理點(見附件2)。
(二)各區核實推薦。
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核實后,完成網上推薦操作,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匯總名單,簽名蓋章后于2021年8月10日前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地址:天河東路242號202室,聯系人:聶小莉,何紫穎,電話:38029263、38029239,E-mail地址:gzhtea@gzhtea.org.cn)。
(三)市級復核。
市科技局委托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對通過各區核實推薦的企業名單進行復核。市科技局根據復核結果提出擬獎補企業名單。
(四)行政審議與公示。
市科技局行政審議擬獎補企業名單,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限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立項并納入財政經費預算支持范圍。公示有異議的,按《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19〕3號)有關規定處理。
(五)下達經費。
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市本級財政獎勵經費,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下達區財政獎勵經費。
(一)材料要求。
1.提交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請書》(下載打印并簽章)。
2.申請書相關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請書后面。提交一式2份。
3.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按規定的順序裝訂,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網絡系統填報內容一致。
(二)其他事項。
1.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資金支持的企業,須按規定及時參加相關統計及高企運行情況登記,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科技和稅務等部門對相關項目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
2.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取消其所獲相關科技補助資格并向社會公開,收回財政補助資金,取消其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并將為涉及企業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中介服務機構通報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
3.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網絡系統填報和申報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網絡系統填報和申報材料提交則視為自動放棄獎勵,后續年度不再補報。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獎勵申請書模板.doc
? ? ? ? ? 2.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和受理點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