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無效答辯:
當專利權遭遇他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時,需進行專利無效答辯,以避免專利權喪失或專利保護范圍限縮。
專利無效答辯申請材料:
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專利權人的專利證書、授權專利公告文件、與無效專利相關的在先公開的專利文件、在先公開的科技文獻、公知技術和其他技術資料(可選)、專利無效請求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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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效宣告請求:
在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相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請求人,專利權人稱為被請求人。
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材料:
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審委送達的包括專利無效請求書在內的全部文件、擬反駁請求人無效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專利無效請求授權委托書
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流程:
分析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搜集無效證據、提供無效應對策略、撰寫相關材料、提交文件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出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答審預演、當庭答辯(口審)、發出無效宣告請求決定書
無效宣告請求注意事項:
1、無效宣告請求的客體應當是已經公告授權的專利,包括已經終止或者放棄(自申請日起放棄的除外)的專利;
2、專利權人可針對自己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3、在提交最終確定的無效宣告請求書之日起,若請求人需要補充理由及證據,請務必在1個月內補充;
4、在無效宣告請求審理的過程中,請求人可以和被請求人進行和解。